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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8  股票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08-06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25日上午在北京温特莱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7位;因公务出差,汪文斌董事委托李建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谭晓雨独立董事委托赵燕士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李建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适应影视传媒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07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在2008年度继续与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的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就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制作项目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
  2008年度,关联交易各项业务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0.7 亿元。详细内容见我公司关于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重大事项公告(临2008-07)。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作为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必须回避表决。应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即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3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为了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徐海根
                                   谭晓雨
                                   赵燕士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