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07-21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传媒”、“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6月经公司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中央电视台作为中视传媒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了特殊承诺,即:“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延长与中视传媒的关于设备租赁的合同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 上述设备租赁业务的原合同有效期均已到期。根据我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公司将与中央电视台及其所属部门继续开展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及其所属部门之间发生的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及所属部门就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开展业务合作。
二、关联方介绍
甲方:中央电视台及其所属部门(包括广经中心、新闻中心、技术中心等)
乙方: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包括北京中视北方影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三、交易内容
乙方将向甲方的任一方或多方提供专业广播级影视制作设备租赁和相应的技术服务,合同期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四、交易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每年交易金额为3800万元左右,五年累计交易金额为1.9亿元左右。其中:2007年度交易金额已纳入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参见临2007-11号公告),详细内容已刊载于2007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交易方式
在开展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时, 乙方根据甲方任一方或多方的需求, 遵循“市场竞争、同等优先”的原则及时向甲方任一方或多方提供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
六、定价原则
对于设备租赁交易,其价格在考虑设备的折旧、维修维护、资金占用费及其它相关成本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该等价格参照甲方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类似设备租赁的价格。
对于技术服务交易,其价格由交易各方在参照同类技术服务内容的市场价格和交易各方以往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
七、风险及控制
1、设备选型以使用方的要求为主,本着降低成本,减少风险,保证节目的正常制作,向关联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加强租金催收工作;
3、加强与关联方的市场需求沟通;
4、及时关注与应对关联方节目形态、机构或相关人员产生变化,对设备租赁连续性的影响。
八、作用和意义
上述关联交易将有助于实施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关联方电视频道数量为全国各电视台之首,随着频道专业化的改革节目需求量将逐年加大。随着电视产业中制播分离的变化,公司以发展节目内容制作为经营战略,同时向关联方开展设备租赁业务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九、关联人回避事宜
1、作为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按《公司法》规定回避表决。
2、我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徐海根、谭晓雨、赵燕士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参见临2007-18号公告附件二。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