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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8  股票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07-18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7月5日下午在北京京门大厦八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8位,因早已安排其他会议,独立董事徐海根委托独立董事谭晓雨出席并按其具体代理事项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高小平副董事长受李建董事长委托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签署广告代理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继续全权代理中央电视台一套和八套黄金时段电视剧片尾鸣谢标版广告的征订事宜,继续代理中央电视台CCTV-10科教频道全部广告资源,上述合作期自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告(临2007-19)。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作为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必须回避表决。应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即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3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关于签署高清业务合同的议案》;
  为了加快进入高清数字电视行业,树立公司在数字电视领域的先发优势,经中视传媒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中视传媒联合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数传媒”),共同运营国内首个数字高清电视付费频道——央视高清影视频道。根据公司数字高清电视业务发展战略,公司拟与中数传媒签署《央视高清频道项目合作协议书》,合作期自2007年1月1日至  2011年12月31日止。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07-20)。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作为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必须回避表决。应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即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3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关于签署设备租赁合同的议案》。
  根据我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公司拟与中央电视台及其所属部门继续开展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合作期自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07-21)。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作为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必须回避表决。应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即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3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以上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本次会议研究决定,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7年7月27日(周五)召开,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7月27日上午9: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是2007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四)会议主要议程:
  一、审议《关于签署广告代理合同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签署高清业务合同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签署设备租赁合同的议案》。
  上述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五)、参加会议的方式: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以现场投票表决为准。

  (六)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7年7月19日(周四)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中央电视台五棵松影视之家大排练厅(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49号);

  (八)、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九)、现场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17层A座中视传媒董事会秘书处

  (十)、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07年7月20日(周五)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4时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17层A座中视传媒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电话:021-68765168
  传  真:021-68763868
  联 系 人:卢芳、刘锋

  (十二)现场会议注意事项: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十三)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738088;投票简称:中视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  每项议案均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议案的序号见下表:

议 案

申报价格

《关于签署广告代理合同的议案》

1.00元

《关于签署高清业务合同的议案》

2.00元

《关于签署设备租赁合同的议案》

3.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举例
  如某投资者对《关于签署广告代理合同的议案》投赞成票,则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

买入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088

买入

1元

1股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进行多次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其它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按本格式自制及复印均有效


附件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广告代理合同的议案》、《关于签署高清业务合同的议案》、《关于签署设备租赁合同的议案》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为了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续签的广告代理合同、高清业务合同较2006年协议,在代理费标准、频道收入分配方式有一定的调整。从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发,上述调整不应对公司利益产生消极影响;相信公司实际控制人会从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健发展角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切实体现这一原则和精神。

                                 独立董事:
                                      徐海根
                                      谭晓雨
                                      赵燕士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